陈建清律师,江苏常熟人,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。江苏圣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常熟市民商事业务委员会委员,常熟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,常熟电视台《法在身边》栏目嘉宾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。移动手机:1396236739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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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聚焦 未成年人犯罪,是否追究刑事责任?

2022/9/16 作者:admin   阅读:134次  

 

经常有未成年人犯罪,是否追究刑事责任?

常熟律师给您法律分析:

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如下: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》;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;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;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十七条:"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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